4)第三百七十一章 手炮_我在大康的咸鱼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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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意。

  一来是强调朝廷对于管制武器的绝对支配权,不能让手炮这种东西无序的流落在外,不然让那些敌人得到了,对于守城的大康军队来说,也同样是噩梦。

  二来这也是给朝廷增加收入。

  手炮他们从裕王府工坊买来的价格是一两银子一枚,对外出售给商人是五两银子一枚。

  利润那是400%,堪称是暴利。

  哪怕是除去了运输、仓储、管理等等成本,300%也是有的。

  而且这笔钱直接属于中枢财政,由工部和兵部统一来管理,交付给江南总督府待售,最后缴纳钱到户部的账户上头。

  这么算下来一百枚手炮就是五百两,两百枚便是一千两。

  一个陈家出海,大部分是为了打海盗的,所以肯定是一两千枚的买,这样便是上万两银子。

  普通的商船一趟可能就是一两百枚,但架不住大康的海商船队多啊!

  每年来来回回去海上做生意的商船舰队起码有上千支,有些来回还要跑两三趟。

  就算只有一千次购买,那也是一百万两银子的收入。

  要是算去得远一点的商队,整个儿两三百万都不在话下。

  可别小看这两三百万两银子,朝廷每年银钱税赋也不过九千六百万两银子。

  一下子一个项目就增加了三个百分点,绝对算是很不错的补充了。
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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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另外这个手炮的概念其实也来源于我军在抗击倭寇期间的时候,那时候他们根据装弹量不同,分成了数十种手雷,名称各有不同。

  实际上那时候真的苦,全靠手雷拼命。包括后来在长津湖、上甘岭这样的地方也是,手雷是战士们拼命的唯一凭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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