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五四四 苏小姐的忽悠_迷失在一六二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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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上奏报,等到朝廷有旨意下来,再行与贵方具体洽谈。

  这句话差点把唐健给气乐了,你丫想要瓜分我们的战利品,居然连招呼都不打一个?自说自话的就往北京发消息,而且还是用我们的无线电?

  唐健不是什么伶牙俐齿的人才,跟个满脑子朝廷大义正统思想的明朝儒生实在交流不起来,跟史可法说了几句便谈下不下去,赵立德又不在,于是他干脆把这份电报奏折转发到海南岛,该怎么处理,由委员会决定吧。

  海南岛上众人闻讯后自然也是个个火冒三丈,很多人都主张说干脆别理会他,也别让他用电报。你要上奏北京朝廷?要分咱们的战利品?成不成姑且不论,先找个人自个儿把这消息慢慢送回北京去吧

  这么干确实很痛快,只是什么事情一旦上了委员会这个政治部门作正儿八经的讨论,就不可能像一般人那样随随便便行快意事了——委员会在经过一番激烈争论之后,并没有在电报这件事情上为难对方,仍然同意用无线电帮他发奏报。至于原因则是来自法律专家苏芜香的坚持——对方不懂规矩,那是对方的事情,我们这边还是应该按规矩行事。史可法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,但那只是他个人的事情,我们这边就事论事即可,不应将其与同大明帝国在电报上面的技术合作混为一谈。

  到了最后,苏芜香好像在法庭上辩论那样,说了一段总结陈词——我们与明朝人生活在截然不同的时代背景下,观念想法差异极大,今后双方在合作中肯定还会有种种矛盾存在。如果每次出现矛盾,都将其扩大到整个合作范围中,那么双方的合作肯定持续不下去。所以就算不能大事化小,也绝不应该盲目把矛盾扩大,否则还不如趁早断绝关系呢

  委员会大部分人同意了她的观点,于是做出了上述决议——你史可法既然说要先上报朝廷,那就上报好了。等你的朝廷正儿八经派人来谈了咱们再奉陪,反正在谈判这一点上他们是一点不怕的——关键在于当初双方谈判招安条款时,李老爷子和赵立德等人早就防着明朝人以后眼红,特地在条款里清清楚楚写上了这么一条:琼海军的所有战争缴获都自行处置,与朝廷无涉。史可法的分赃念头本就是一厢情愿。

  另外,在会议结束之后,肖朗和叶孟言闲聊时愤愤来了一句:现在我才知道为啥欧美政客大都是律师出身,这帮人侃侃而谈扯起大道理起来还真是能迷惑人——就连肖朗自己当时都稀里糊涂的投了苏芜香的赞成票,但之后才反应过来:我原本不是这么想的啊咋也被忽悠了呢?

  …………

  无论如何,史可法的那份奏报还是被发往京师了,由于琼海军的无线电报是一级一级接力式传递,从海南,广东……至江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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